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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 明星代言食药虚假广告要担责
时间:2014-03-17 11:38:04  作者:网站编辑  来源:光明日报网
2014年3月15日,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中国消费者协会当天召开座谈会,对新《消法》的亮点和实施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解读。

    2014年3月15日,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中国消费者协会当天召开座谈会,对新《消法》的亮点和实施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解读。专家表示,新法增加的主要内容包括网购可7天内无理由退货,媒体发布、明星代言虚假广告要承担连带责任,省级以上消协可代表消费者提起公益诉讼等。
    新《消法》规定,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专家表示,这意味着从3月15日起,明星代言虚假食品药品广告要承担连带责任。
    新《消法》还规定,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的,该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消费者。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在省(区、市)设立的消费者协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专家表示,新《消法》在我国法律中首次明确了公益诉讼的主体,消协替消费者群体提起诉讼,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解决单个消费者维权成本高、违法经营者赔偿数额低的问题。

关键字:食药广告,明星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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