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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宣:明确监管指引互联网医院
时间:2023-03-01 10:08:59  作者:lfy  来源:山东省卫生健康委
再生医学网获悉,为进一步规范互联网诊疗活动,推动互联网诊疗持续健康发展,山东省卫健委于近日印发了《互联网诊疗管理实施办法》,并对该《办法》做出了专业的解读。
  近年来,互联网医院逐渐走入社会大众视野,从起初的简单问诊,再到线上看片、开具诊断,互联网医院正一步步迈向成熟,并凭借着良好的体验感而为各年龄层的患者所接受。但与此同时,互联网医院的监管措施尚处于空白,亟待国家有关部门对其进行填补和完善。

  再生医学网获悉,为进一步规范互联网诊疗活动,推动互联网诊疗持续健康发展,山东省卫健委于近日印发了《互联网诊疗管理实施办法》,并对该《办法》做出了专业的解读。
  一、总则。介绍《实施办法》制定的法律法规依据,适用范围等。
  二、互联网诊疗资质准入。理顺了互联网诊疗资质准入的不同情形,明确独立设置的互联网医院取消设置审批,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准入前要搭建互联网诊疗服务信息系统,并与山东省互联网医疗监管服务平台对接。
  三、医疗机构监管。要求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设置相关医疗管理部门,进行网站公示相关内容等,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行政审批部门公布医疗机构名单、投诉监督方式渠道等。
  四、人员监管。对提供互联网诊疗服务的医师资质进行明确,要求医务人员进行实名认证、相关信息进行备案,医疗机构对医务人员进行定期培训等。
  五、业务监管。明确互联网诊疗活动的诊疗业务范围,对诊疗过程、病历管理、处方管理、药师审核、药品配送、退费机制等进行规定。
  六、质量安全监管。对医疗机构不良事件防范处置、信息安全、医疗纠纷、医责险购买等进行明确。
  七、监管责任。主要说明不同情形的互联网诊疗相关责任主体。根据《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针对互联网诊疗和医务人员不同情形违法行为的相应处罚措施进行明确规定。
  八、附则。实施办法有效期自2023年3月2日至2028年3月1日。
  九、附件内容。《实施办法》同时以附件的形式对三种互联网诊疗的申请材料、名称、变更登记以及行政审批部门的审核程序和现场审查工作要点进行明确,使医疗机构申请互联网医院和行政审批部门相关许可实施工作更具操作性。
  动动手指,就能足不出户看病诊疗,这看似梦幻的场景却正在成为现实。事实上,随着互联网通信技术的日臻成熟,互联网医院也迎来的蓬勃发展期。对此,再生医学网表示,随着该项政策的推出,将有效规范互联网医院的发展,从而让更多患者能够从中受益。
关键字:互联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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