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政策法规 -> 官宣:耗材“准入法”新政策
官宣:耗材“准入法”新政策
时间:2023-09-21 11:31:41  作者:lfy  来源:国家医保局
再生医学网获悉,近日,国家医保局正式发布了《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支付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为临床医生的“好助手”,医用耗材在临床医学上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但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由于监管措施缺位,导致大批低价值、非必需的医用耗材“鱼目混珠”,被纳入到医保支付范畴内,极大透支了医保基金。为了遏制这一乱象,国家有关部门于近日颁布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严格管控进入医保支付的医用耗材种类。

  再生医学网获悉,近日,国家医保局正式发布了《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支付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1、夯实医保支付管理基础
  推进医用耗材分类和代码统一,实现医用耗材带码采购、带码使用、带码结算、带码监管,确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全国统一。明确纳入医保支付的耗材范围,要适应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技术劳务与物耗分开”的原则,加强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与医用耗材支付管理联动,逐步将未被纳入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构成的一次性医用耗材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管理范围。
  推进医用耗材分类和代码全国统一,能提高医用耗材代码应用的准确性、规范性,打破原有信息差和监管疏漏,实现真正的“明码标价”。
  《通知》明确,医疗保险医用耗材支付要促进“技术劳务与物耗分开”,有益于医疗领域价格充分回归价值。
  2、加强医保准入制度
  坚持“保基本”的功能定位。原则上临床价值不高、价格或费用远超基金和患者承受能力的医用耗材,以及非治疗性康复器具等不得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对于国家明确要求不得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耗材,坚持原规定。
  稳步推进医用耗材目录准入管理。推动建立健全医用耗材医保准入制度,“十四五”期间,应按准入法完成制定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目录。
  规范医保目录确定程序。鼓励优先将符合现行支付政策的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耗材纳入目录。探索对独家或高值产品通过谈判等方式准入,并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
  《通知》在政策层面明确“准入法”,各省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目录》的医用耗材,必须具备临床必需、价格合理、安全有效等特点,且综合考虑医用耗材的功能作用、临床价值、费用水平、医保基金和参保人的承受能力等因素动态调整。
  3、加强医保准入制度
  统筹优化支付政策。逐步平衡省内各统筹地区支付政策和保障水平,鼓励有条件的省份尽早以省为单位实现统一。
  稳妥有序推进支付标准工作,协同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建立与DRG、DIP支付方式改革等政策的协同推进机制,形成正向叠加效应。统筹考虑医用耗材的支付范围、支付标准及支付政策等,及时完善总额预算、病种/病组付费标准等。
  4、认真抓好组织落实
  统筹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三大目录管理,健全管理机制和规则,协同推进,确保工作平稳规范开展。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医保支付监测评估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备案管理,逐步提升制度的统一性和规范性。做好政策衔接,强化宣传引导。
  作为本次医改的重点任务之一,就是严格管控医用耗材进入医保体系的资格,通过医用耗材的分类和代码的统一,很好地遏制住了医用耗材透支医保基金的乱象。对此,再生医学网表示,相信随着该项政策的施行,定能够从根源上杜绝医用耗材滥用情况的发生。
关键字:医用耗材,医保,耗材集采,带量采购
反馈
版权所有2012-2019 组织工程与再生医学网 保留所有权利
京ICP备1101368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