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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DA审评员七十九天审评攻坚,诠释大国担当
时间:2017-12-22 11:35:01  作者:editor  来源:CDE
2017年5月中旬~10月中旬,整整5个月时间,北京海淀区复兴路上的一座白色小楼,即便是凌晨时分,这里也时常灯火通明。

  2017年5月中旬~10月中旬,整整5个月时间,北京海淀区复兴路上的一座白色小楼,即便是凌晨时分,这里也时常灯火通明。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药品审评中心(以下简称药审中心)审评人员正全力以赴,一切都是为高质高效完成重组埃博拉病毒病疫苗(腺病毒载体)(以下简称埃博拉病毒病疫苗)的技术审评。

  


  10月19日,令人振奋的消息传出——总局批准由我国独立研发、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埃博拉病毒病疫苗新药上市注册申请。从接到注册人申请到批准仅用83个工作日,其中技术审评79个工作日(不含企业补充资料,召开专家咨询会时间)。

  听到这个消息,许多审评员不禁热泪盈眶。药审中心主任许嘉齐动情地说:"药品审评员通过审评审批工作维护公众利益。在面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时,我们毫不犹豫地与科学家站在一个战壕里,全力推进疫苗上市。"

  


  特事特办 十天拿到临床批件

  尽管埃博拉疫情不定期在非洲暴发,但它离其他地区并不遥远。"疫情离中国只有一个航班距离",埃博拉病毒病疫苗研发科学家、军事医学科学院生物工程研究所所长陈薇教授形象地说。

  埃博拉病毒感染具有极高致死率,被世界卫生组织(WHO)列为对人类危害最严重的病毒之一。2014年的埃博拉疫情最重,致2.87万人感染,超过1.13万人死亡。令人担忧的是,由于幸存者体内存在病毒,各国都面临输入型病例风险。因此,研制疫苗受到多国高度关注,一批科学家投身其中,至今已研发出数十个疫苗。

  我国研发的埃博拉病毒病疫苗,于2014年12月获得军队特需药临床研究批件。总局对该疫苗研发和注册申报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在受理该疫苗临床试验申请后,总局于2015年2月5日批准启动特别审评程序,组织药审中心、中检院、核查中心、受理中心和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单位,同步开展技术审评、样品检验、现场核查等工作。

  


  "源于公共卫生安全和国际主义援助的需要,必须尽快推进疫苗上市。在对临床试验申请进行审评时,我们按照特别审批程序进行,同事们10天几乎马不停蹄的工作,使申请人于2015年2月13日就拿到临床批件。"药审中心生物制品临床部部长、高级审评员高晨燕告诉记者。

  按现行注册法规正常申报新药临床试验和新药上市,技术审评时限分别是90个和150个工作日,但对埃博拉病毒病疫苗分别压缩到10个和79个工作日完成,如何保证审评质量?面对提问,药审中心生物制品临床部高级审评员杨焕会心一笑,告诉:"其实,药审中心早在2014年就介入该项目。当时正是疫情暴发期,研究团队争分夺秒开展研究实验,总后卫生部邀请药审中心审评人员共同进行技术评价,审评科学家在技术方面提供了建议。这为后来按照特别审批程序加快审评奠定了基础。去年11月,申请人在正式申报注册上市前再次申请召开沟通交流会。药审中心临床、药学、药理毒理和统计专业的审评科学家与研发科学家就技术要求进一步沟通。在临床试验和上市申请审评中,所有审评部门采取双组同步工作机制,如生物制品临床部8位审评员分两组同时进行审评工作。"

  优先审评 对申请人全程公开指导

  除了时间压力,技术层面更是面临前所未有的难度。在获得临床试验批件后,申请人完成3项临床试验,包括在泰州进行的120例中国人群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Ⅰ期临床试验;在杭州进行的61例在华非洲人群开放性Ⅰ期临床试验;在疫区塞拉利昂克服重重困难完成的500例Ⅱ期临床试验。

  记者了解到,此前俄罗斯批准的埃博拉病毒病联合载体疫苗GamEvac-Combi,仅完成Ⅰ期临床试验(24人)和Ⅱ期临床试验(59人)后即获批。美国MSD公司研发的疫苗于2015年4~7月在几内亚开展Ⅲ期临床试验(接种疫苗7000余人),是唯一完成临床保护效力研究的埃博拉病毒病疫苗。

  但是,由于2014年疫情进入间歇期,导致我国埃博拉病毒病疫苗Ⅲ期保护效力临床试验不得不停滞下来。"Ⅲ期临床试验无法进行,支持上市的数据链与传统数据要求有了差距。但是,疫情有潜在输入性或再暴发流行风险。对此,药审中心在审评途径、上市数据支持链上进行了重新考虑。" 药审中心生物制品药学部高级审评员李敏对每一个细节仍历历在目。

  


  今年5月,申请人按预防用生物制品1类申报注册上市。6月14日,总局将该产品纳入优先审评程序。6月30日,按照总局批示,药审中心会同药化注册司提出关于有条件批准的意见。并且,疫苗审评工作与临床数据现场检查工作并行开展,临床主审与参审审评员全程参与临床数据检查过程。在审评过程中,药审中心共召开2次专家咨询会、2次与企业的主动沟通会,多次专业会和主审合议会,对研发和申报给予指导和支持。由于该产品关系重大公共卫生问题,总局等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无论是品种审评、讨论还是评价,对申请人都是全程公开、充分沟通。

  创新制度 前瞻思维推进创新

  今年10月1日,中办国办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以下简称《创新意见》)提出,"对治疗严重危及生命且尚无有效治疗手段疾病以及公共卫生方面等急需的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早期、中期指标显示疗效并可预测其临床价值的,可附带条件批准上市"。而埃博拉病毒病疫苗是国内首个附带条件批准的疫苗产品。

  评价疫苗的关键是看其有效性和可接受的安全性。研究显示,与国外同类疫苗相比,我国埃博拉病毒病疫苗能在人体产生更高的抗体水平,并能在动物中产生保护。但是由于缺少Ⅲ期临床研究证据,抗体水平多高才能对人体有效防病无从得知。

  "根据研究得到的安全性和免疫原性数据,专家建议将该疫苗作为国家储备"附带条件批准",用于疫情应急处理,并要求后续有条件时开展Ⅲ期临床试验。"高晨燕告诉。

  "比如一些临床急需药品,通过附带条件批准,可让公众更早获得药品。但是,这种方式对监管部门、药品企业来说都是巨大挑战。"杨焕解释。

  前后历时83个工作日,其中技术审评79个工作日,审批4个工作日--在10月19日,总局批准埃博拉病毒病疫苗新药上市注册申请。值得骄傲的是,该疫苗采用Zaire(Guinea,2014)型毒株,比国外同类产品采用的毒株新;并且是冻干制剂,相比国外需要在-80℃下保存的产品,更适于在非洲地区运输使用。

  许嘉齐强调,埃博拉病毒病疫苗定位于国家战略特殊需要,其审评审批工作对于完善疫苗有条件批准制度和应急类疫苗申报注册,加大国家对涉及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相关药品的研发投入,具有重大意义。

  近两年,总局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和《创新意见》,审评审批标准和透明度不断提高,研发注册生态环境有效净化。此次埃博拉病毒病疫苗顺利获批,彰显了大国担当,是国家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械创新的一次重要实践。它将为我国重大传染病疫苗研发起到引领作用,为我国在全球性公共卫生事件暴发时有效控制疫情,提供新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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