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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超2200人已捐献器官
时间:2014-03-25 13:15:58  作者:网站编辑  来源:再生医学网
中国首个器官获取组织(OPO)联盟成立,为规范器官捐献和器官移植提供平台。同日,国家首个器官捐献志愿者登记系统启动,公民可自行上网登记。

    中国首个器官获取组织(OPO)联盟成立,为规范器官捐献和器官移植提供平台。同日,国家首个器官捐献志愿者登记系统启动,公民可自行上网登记。
    目前,中国香港、加拿大、新西兰、日本、美国等地区和国家,都拥有运行成熟的公民器官捐献意愿登记网站。约有48%的美国公民登记了身后捐献器官的意愿。
    捐献器官已超死囚器官
    昨日,中国首个器官获取组织(OPO)联盟正式成立,其功能包括对捐献人进行医学评估,与捐献人或其近亲家属签订之同意书等合法性文件。捐献人相关信息由OPO录入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获取、保存、运送捐献器官,并按照分配结果,与获得该器官的移植等待者所在医院进行捐献的交接确认。
    记者了解到,中国器官捐献自2010年3月试点,至2013年3月在全国铺开。目前,据中国红十字会与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联合数据,中国已有超2200位公民身后捐献器官。
    在今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常委、科教文卫副主任委员、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主任委员黄洁夫曾指出,去年同期,公民身后自愿捐献器官数量,已远超临床上使用的死囚器官数量。含北京协和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等,全国38家医院的大型器官移植中心已停止使用从非正规渠道获得的死囚器官。
    捐献资源暂不对外共享
    据悉,“没有人名,根据分数来分配器官”是我国器官捐献的分配机制公平、公正所在。“国际扶轮3450地区”器官捐献委员会主席王国林表示,网站上登记的志愿者信息目前仅供国内已获授权的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使用。
    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研究中心主任王海波表示,依据当前法律法规,内地器官移植医院可为包括港澳台地区居民在内的中国公民进行器官移植,但不允许为外国公民提供器官移植服务或器官供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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